2021年,上级下达衔接资金233万元,按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2.8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不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补助任务)计划的通知》(托乡振领发〔2021〕20号)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托里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见附件一)
托里县2021年资金文件(见附件二)
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监督电话:0901-3712080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托里县财政局涉农资金评价中心
电子邮箱:1252763654@qq.com
托里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