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十一:
关于托里县人民法院执行力度不够问题
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诉求人在托里县养了500只羊。4年前委托一位哈萨克族牧民帮着放羊。但是他却将我的500只羊偷摸卖了,让我损失20万元。这个人属于三无人员无房产财产,我开始要起诉他,但是托里县人民法院说可以庭外调节,调节后让他每个月把钱3000元钱交给法院,我们再去法院拿,诉求人陆续只收到他赔偿的3万元钱,但是目前这个人又找不到了,法院说只能找到这个人才能强制执行让他还钱,这个事情来回处理好多次,目前我的诉求,如果法院再找不到这个人,或者不能继续执行赔偿我的损失。我要求立案处理,不要再庭外调节了,直接追究他法律责任判刑吧。法院调节后,被执行人目前不按照调节执行。被执行性失联,老百姓财产严重受到损失,法院无法解决!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托里县人民法院办。
经托里县人民法院核查,被执行人在本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每月向申请执行人偿还3000元到目前为止共偿还100000元左右,并不是如投诉人所说的只有30000元。并且被执行行人没有按时履行义务本院干警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2024年3月本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5天,后期我们将抓紧对该案件的执行措施在执行期限内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