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

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织关于十二届托里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3-12-11 16:49:30 来源:托里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根据托里县委统一部署2023730日至822日,委第巡察组对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911,托里县委巡察组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基金监管工作不够有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政治理论学习日进行常态化学习,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学习,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后进行研讨,并撰写1篇心得体会。目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3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撰写心得体会1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以及医保服务能力。二是2023年9月利用一周时间,从卫健部门采集截至目前新生儿名单医保征缴系统进行比对后,将未参保新生儿名单以提示函的方式推送给各乡镇,同时,积极督促各乡镇按要求动员出生90天以内(含90天)的新生儿及时参保缴费及时跟踪对接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两定机构”医疗保障稽核制度执行宽松软。一是降低处理标准。二是同种违规事项处理结果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其中3家诊所作出“暂停一个月的医保服务”的处理,低于《协议书》约定处理;15家药店均存在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违规事项,对其中3家中止协议1个月处理,其他12家作出约谈、整改处理。对此,我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再次核实,核实后发现以上问题属工作人员书写告知书时运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条款错误造成。根据再次核查违规事项,3家诊所的违规事项属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我单位将依据违规事实,重新出具《告知书》;15家问题药店中,3家药店的违规事项属于第四十条,其余12家药店违规事项未达到第四十条违规内容,我们将根据事实违规内容,对其中3家药店重新出具《告知书》;对当时书写告知书的工作人员局党组于2023年11月30日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提醒谈话处置,并其进行调岗处理。同时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内容,切实增强了相关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服务协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针对铁厂沟镇康复药店存在药品串换、串换处方刷医保卡等违规行为,未按《协议书》对乙方发生的违规医保费用拒付或追回。此项工作按照全覆盖检查时所查出的10份串换药品违规结算清单进行核查,并按《协议》对涉及违规金额进行了追回起到了很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行政执法履职不够尽责。一是执法工作不够重视。二是行政处罚不够准确。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纳入单位日常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日加强对全部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全部干部依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意识。对单位新调入人员已积极上报县司法局申领执法证。同时,我局科学调配执法人员,将全局有执法证的人员合理编入执法队伍,保证每次开展监督检查时至少有2名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执法工作。二是对托里县白杨河牧业卫生院虚假住院、挂床住院行为的行政处罚中,少追回医保基金1960.08元,少罚款3920.16元;已经于2023年8月8日重新核算并出具了补充追缴文书,按要求全部追回。同时将其违规事项以书面形式2023年9月22日推送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是10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认真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今后,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时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打“擦边球”。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问题共涉及6人次,我局向县人民医院慢病鉴定小组提出再次鉴定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函,鉴定结果为5人次符合报销要求,1人次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报销。根据此鉴定结果,我局已启动稽核手续追回相应医保基金。今后,我局一是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门诊慢特病政策,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使广大参保患者享受相应待遇,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二是实行逐级审核把关机制,保证每份病历均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关口,对病历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完整性做出判断,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单位将严格落实门诊慢特病报销制度,对办理异地安置后门诊慢特病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群众,需拿回中心进行报销且就医病种与所办理慢病病种不完全一致的,将及时与县人民医院慢病鉴定小组对接,由其确定是否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同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再次对门诊慢特病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系统学习,提升医保经办效率,避免患者来回跑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用制度管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干部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并于2023年10月13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从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二是某某退休文件已下发,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但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我局在10月20日前召开全局干部大会通报叶某某情况,让全体干部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工作等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好医保服务工作。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对公益性岗位聘用保安工作进行调整对其中1名不能胜任目前工作的已于2023年11月1日签订解聘合同并帮其联系工作单位进行转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主动担当尽责不够

1.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

整改情况:此问题,在巡察期间,经与巡察组对接此问题做到边巡边改。召开会议收取15名干部《塔城日报》每人每份228元,并2023年9月5日退回国库。今后我局将加强财务管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坚决做到由个人承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学习,10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局领导、财务等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促进细致规范地开展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今后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事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医疗保障稽核检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按照传染病防治的四条原则,患者在住院期间对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查等传染病四项做出筛查是有必要的检查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查等传染病四项属于医保结算范围,在医保结算方面无法确认该项目是否属于过度诊疗,故不存在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执行生育津贴政策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1月1日对茉莉德尔·那娥思汗生育津贴进行审核后发放到位。今后,我局一是落实内控机制,强化对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监管和评估,单位内部对发放情况按要求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申请人及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告知申请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生育津贴政策的认知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能够及时申请和享受到相关待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超定额费用历史欠账未清算。

整改情况:对此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0月12日向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提交《关于申请增加托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费预算的请示》,因该欠费需由地区局统一解决,待地区局同意支付后,我局将立即予以支付。

完成情况: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单位财务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今后对所有票据须经严格审核上会研究通过后再进行支付。二是针对不规范的发票财务人员已经和收款方对接并重新开具发票;针对“2021年5月支付5625元的防疫用品,清单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与供应商核实并提供属实印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建设有短板

1.党组研究事项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巡察组与局领导沟通此问题后,我局边巡察边整改,对武某个人账户欠费问题进行稽核,并于2023年8月7日向托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达《托里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催缴稽核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限定日期前补足武某个人账户欠费金额后,办理清退业务。二是对巡察反馈的我局“2023年7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部,至今未执行”问题,我局党组2023年9月14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局人事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问题,主要领导已深刻检讨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今后,我局将严格按文件阅办程序阅办、签批文件确保文件落实有成效二是我局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会上,局党组书记针对文件阅办事宜,要求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根据分工、阅办相关文件,对文件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内监督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置10人档案进行“回头看”,目前,10人均已结合错误事实认真书写《书面整改报告》二是今后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局财务支出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会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列席会议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超“三定方案”设机构并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将托党办字[2019]37号《托里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纳入干部集中学习日进行集体学习、领会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设置,明确各岗位负责人,不再设置科室、科长、主任等职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以巡促改工作不够严实、以巡促建设成效不明显

1.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对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制度制定不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同时,举一反三,对财务支出审核不严、制度制定不严以及履行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一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于2023年10月13日会议经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向组织部门报备后执行;二是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对单位《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干部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内部组织机构控制管理规则》《中共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9个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有效地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3684549;电子邮箱:2206051921.@qqcom;邮件请寄:托里县复兴北路140号。

托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