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文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会议审核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会研究备案,欧丽君、曹琪两名同志符合辞职条件,现将人员公示如下:
一、2022年辞职人员名单(2人):
1.欧丽君(女、汉族、1997年2月出生、2022年4月参加工作)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技术服务中心。
2.曹琪(女、汉族、1989年7月出生、2006年12月参加工作)托里县图书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托里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1-668035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01-368214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