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发办【2002】35号)文件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文件要求,经单位、主管单位会议审核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委会研究备案,李根昌同志符合申请辞职的条件;马丽等两名同志符合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条件,现将人员公示如下:
一、2021年申请辞职人员名单(1人):
1、李根昌(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2006年03月参加工作)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2021年解除聘用关系人员名单(2人):
1、马丽(女、汉族、1992年10月出生、2016年09月参加工作)托里县第二中学。
2、郭欢欢(女、汉族、1996年7月出生、2018年09月参加工作)托里县第二中学。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至2021年5月13日
托里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901-668035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01-368214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