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六条之规定,蒋兴友等5名符合上报要求,现予以上报相关材料。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蒋兴友(男、28岁、2021年3月8日事故时间)新疆安壹健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驻哈图金矿项目部
2.张海龙(男、42岁、2021年3月10日事故时间)新疆安壹健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驻哈图金矿项目部
3.曹海亮(男、42岁、2020年11月29日事故时间)温州矿山井项工程有限公司驻招金北疆矿业第一、二、三、四分矿区项目部
4.吴奎(男、25岁、2020年11月6日事故时间)温州矿山井项工程有限公司驻招金北疆矿业第一、二、三、四分矿区项目部
5.萨勒塔那提·沙亚哈提(男、28岁、2021年2月11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公安局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监督电话: 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