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托里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月3日至1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5日,托里县委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详细的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撰写指南,明确要求在发言中必须结合工作实际,阐述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在发言前,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发言材料质量。二是修改完善“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审核校对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并按照制度要求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遵循初审、复审、终审流程,层层把关,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每月对照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开展风险研判,制定管控措施。
2.审计问题边整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应急管理局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盘点,结合盘点情况,对应录未录资产进行录入,避免资产流失。7月31日前完成(录入工作按固定资产系统开放时间)。对已达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资产,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核销报废。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规范,落实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录入、使用等相关规定,指定专人管理,避免资产流失。二是按照财务规定对丢失的11台执法记录仪作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运用“党委第一种形态”谈话。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召开党委会议时,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指示批示,同时将相关内容纳入日常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能力。三是健全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提高灾害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指导各乡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有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对《托里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制度》、《托里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托里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行重新修订。二是与3家沥青拌合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复工复产会、提示函等方式告知企业需要履行的手续,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复产后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未完全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托里县生产建设项目实际,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辖区涉及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住建、发改、教体、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部门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函,督促行业部门排查治理层层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对各乡镇、县安防减救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加大综合督导检查力度。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深刻汲取“9·9”事故教训,将城西砂场列入重点检查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态势仍未有效遏制。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每季度对住建、交通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督促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召集各企业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二是督促住建、交通等行业部门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4.安全监管不到位。
一是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巡查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停产停建矿山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建立巡查检查工作台账,坚决打击不履行复工手续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等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做好移交。二是将全县38家停产停建矿山企业的用电量纳入监测范围,每月对各企业用电量进行比对分析,用电异常的企业及时推送至县供电公司,由县供电公司采取停电断电措施。三是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关于征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明确举报范围、违法行为,公示举报方式和电话,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开展逢查必考,从思想上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针对反馈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强化跟踪问效,形成整改闭环。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在生产、建设矿山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现场检查记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5.行政许可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行政许可制度、程序开展学习,对需要审批的经营点进行实地勘查,规范填写经营面积,保证烟花爆竹销售专卖店远离人员密集场所。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明确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按照程序凡是许可必上会研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批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针对交通商店烟花爆竹销售专卖店位置设置不合规和场所面积不符的问题,责令该经营单位进行搬迁,另选经营场所。监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完成验收后方可投入经营销售。同时加大对交通商店烟花爆竹销售专卖店检查,定期通过现场检查、查看监控的方式,避免企业假整改,违规在原址销售烟花爆竹。
6.行政执法不规范。
一是执法证据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包括调查取证,文书制作、证据固定、案卷组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二是对历史案件“托里县锐辉康辉石材有限公司和新疆塔城销售分公司托里库普加油站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物证照片缺失的问题进行梳理,补充完善档案。三是按照规范要求将2024年以来14个行政执法案件执法过程记录光碟装入案卷。
二是“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行政公署回头看,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将9件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二是规范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七日内挂网进行公示。
三是执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明确“执法主体不合格及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二是规范文书送达要求,严格按照谁执法谁送达的要求,明确规定执法人员送达文书,由分管领导对送达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执法案件制作标准与规范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培训。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健全案卷制作标准与规范,明确案卷必备要素,要求罚没金额、违法所得等关键数字必须经“计算-复核-确认”三步审核,规定所有文书必须有执法人员、当事人亲笔签字及签署日期。
7.项目监管失职失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项目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各环节的流程和要求,参与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全流程,确保自然灾害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监管。二是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对接,督促哈拉乔克牧业指挥部为周边牧民转场提供便利,使牧民可以享受到该安全饮水项目带来的实惠。三是加强跟踪监管,督促哈图金矿加快施工进度,抓紧时间制定施工方案,确保2025年6月完成整体项目验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持续整治“四风”不够有力。
1.执法服装发放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50号),要求工勤编驾驶执法车辆时着制式服装,禁止为2名工勤编发放胸徽和执法编号。二是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收回10名注销执法证人员胸徽和执法编号;收回1名被开除工勤编人员、1名调离人员所有制式服装和标志;收回1名退休人员所有执法标志。三是加强执法服装和标志管理,建立执法服装和标志发放收回台账,对退休、调离人员的执法服装和标志第一时间收回。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一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托里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加强对各类财务收支的审核把关,逐级核对审查,做好一票一签,同时将违规报销的1150元原路退回财务账户。
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罚没收入科目变更申请报告已上报财政部门,等待批准后予以调整。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支付。三是按照财务规定和LED大屏安装调试合同对项目内容由两人以上进行当面验收,形成验收清单,验收人员、安装公司人员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四是组织人员学习《托里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托党办〔2020〕25号),加强财务审核能力,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执行。
3.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开展的财政支出及时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二是按照托里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写要求,坚决防止再出现派车单不填或错填服务开始里程数的情况。
4.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严格核对往来账目,与挂账人员沟通联系,由办公室下发通知函,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明确冲账及还款时间,对可以冲账的往来账积极对接进行冲账,对不能及时清理的往来账做情况说明。
5.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科室干部按照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以纪委下发的通报、案例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学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严格落实“党委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置,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
1.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通过自学参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熟练掌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相关规范要求,党委定期对两个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规范会议流程,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前,组织党员充分讨论研究活动内容,确保围绕规定动作展开,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需求,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吸引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把握党员需求,制定课件内容,确保党课贴合实际、知识常新。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过程中,要保持严肃认真,做到真正的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不走形式,并做好谈话记录。二是由支委班子成员对党员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不存在建议代替意见的情况。
3.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章会议议事规则,明确程序规范。二是对“三重一大”以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按照末位表态的顺序进行集体讨论,明确要求所有参会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对未发表意见的情况当场提醒并记录,形成集体讨论结果,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三是组织制定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议事制度,明确讨论内容、程序、参会范围,并组织开展学习,对后续的集体讨论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全员参与发言。
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门和县委编办积极沟通,汇报目前班子成员整体情况,争取得到组织部门和编办的大力支持,调整、配齐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党委班子成员。二是组织干部进行自然灾害数据普查相关方面的培训,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自然灾害数据普查上报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上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6609018803;电子邮箱1509711099@qq.com。
中共托里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