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

托里县:法庭开到牧村里 倾情调解解纠纷

日期:2024-11-14 13:04:19 来源:托里县融媒体中心 点击:

“感谢托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干部们,让我们的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一家人的亲情又回来了!”托里县铁厂沟镇哈图村村民马库什·托留汗激动地说。

近日,托里县人民法院驻铁厂沟镇哈图村工作队在牧区入户时发现,未成年女孩古某,因母亲于2013年去世,父亲沙某再婚且不愿履行对女儿古某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导致女孩古某居无定所,只能长期暂住在亲戚马库什·托留汗家中生活。

虽经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多次到牧区,向女孩的父亲沙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进行沟通调解,但均无果。无奈的情况下,只得建议女孩古某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和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帮助下,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群众诉求,托里县人民法院当即指派民事审判庭庭长、法官哈那提·哈得哈力一行,专程来到铁厂沟镇,将法庭开到了哈图村村委会,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法定程序,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孩子的父亲沙某同意从本月起,继续承担对女儿的抚养和监护人义务,每月为女儿古某提供1000元的抚养费至18岁,并当庭形成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至此,该起因抚养费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托里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以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用心、用情为各族群众解纠纷、办实事,在辖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得各族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