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求助政府领导关于我和弟弟的户口落实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11-19 19:37:0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叫王金花,我和弟弟一起在美丽的托里出生,长大,上学。但是由于弟弟是超生孩子,为了上学,把他的户口落到了老家宁夏,而我的户口落到了一家亲戚上。 我跟弟弟从小无父无母的磕磕绊绊的长大了,没有麻烦过国家政府,都是靠我自己打工生存上学。但是现在弟弟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不是本地户口,影响高考,而我因为未婚和没有房子,户口也没有办法从亲戚家的户口上独立出来。 弟弟户口在老家,但是他从小在托里出生长大,上学,现在高三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而且我的户口未婚没房,跟小时候的亲戚也联系不上,也是独立不出来,工作人员说必须要有房子才行的硬性规定。 求助于政府,希望政府能核实我跟弟弟的情况,把我和弟弟的户口独立出来,成为一家人,为了弟弟的高考,我的未来,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4-11-22 20:22: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求助政府领导关于我和弟弟的户口落实问题”信件经县领导批示,由托里县公安局和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答复如下:1、经过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您目前和您父亲、妹妹都在一个户籍内,和您自述不一致。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一标三实工作规范,需要提供该人员有关房产材料。如本人来前台咨询过工作人员会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告知,材料齐全即可办理。3、您弟弟落户于内地,父亲户籍仍然存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未满18周岁以内子女有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迁移政策,无其他迁移政策依据。4、您弟弟出生在新疆,从小学至今一直在托里县上学,目前在托里县第二中学上高一,如您弟弟普通高中阶段在托里县第二中学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就符合高考报名中对学籍的要求。因考生本人户籍不在新疆,其父母去世,目前您为其法定监护人,您在疆长期居住生活且有户籍,但无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无法满足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报考条件。考虑该考生这种特殊情况允许其参加高考报名。但考生本人户籍不在新疆,无法享受新疆高考的某些优惠政策,比如托里县为国家贫困县,高考时可享受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这些专项计划须考生户籍在托里,建议将户籍迁到新疆托里县,让学生享受更好的高考政策。(如果迁户籍,尽量今年就迁到托里县,才能满足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报考条件(按距离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时间计算)。感谢您对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