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地方性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组织编制县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县乡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县水利设施网络建设;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单位地址:托里县文化西路165号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领导成员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分管工作 |
叶尔克·努尔哈孜 |
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0901-3688007 |
驻村,分工待定。 |
郑旭山
|
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0901-3765066 |
主持局党组、行政管理水利改革发展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和“访惠聚”驻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维护稳定、乡村振兴、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山洪灾害非工程性措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项目决算与验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河长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股、水资源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站。 |
赵辉明
|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0901-3688007 |
协助郑旭山同志抓好维护稳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绩效管理、财务,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信访、采购、保密、普法、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干部人事、普法工作。负责联系水政监察大队、行政办公室工作。 |
丁欢鹏 |
水利局党组成员、水资源中心主任 |
0901-3686032 |
协助郑旭山同志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维护稳定、统战、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水资源中心工作、双拥共建、项目招投标、负责联系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中心、水库管理站工作。 |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
科室领导 |
联系电话 |
机构职能 |
托里县水资源中心(水库管理站) |
丁欢鹏 |
0901-3686032 |
(一)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重点工程,管理全县农村和水利和乡(场)供水、人畜饮水工作,主管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二)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和人工水道等水域及防洪工程,负责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县水利、水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河流的流域综合利用规划; (四)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和灌溉管理; (五)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水利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承担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托里县水政监察大队 |
王俊涛 |
0901-3687914 |
(1)宣传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防洪、水文设施,维护日常的水事活动秩序; (2)依法开展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工作,组织审批、发放取水许可,征收水资源费; (3)依法对各类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工作,保护、涵养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水土流失; (4)对各类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检查,对违返水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5)负责河道管理,组织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征收采砂管理费; (6)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凿井管理,组织发放凿井许可证,征收凿井管理费; (7)负责水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工作; (8)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本区域范围内的水事治安案件; (9)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
托里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中心 |
谌菊香 |
0901-3686032 |
(1)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前期勘察、涉及工作; (2)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及设计、绘图、工程量概、预算工程、并对工程数据进行审核归档; (3)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对竣工后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4)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工程进度的监督; (5)研究提出关于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拟定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6)办理前期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批,指导农田水利(含牧区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7)拟定灌区及灌排骨干工程发展规划和更新计划。 |
托里县河(湖)管理中心 |
赵晓红 |
0901-3682225 |
(1)协助拟订全县河湖和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重要水域保护、岸线、采砂、水库除险加固提标等保护、控制性专业规划编制的技术管理工作; (3)承担全县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与保护的技术管理工作。 (4)组织县级权限内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查。 (5)承担全县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程安全建设与运行管护、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组织安全鉴定技术审查,承担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的技术工作。 (6)承担河湖治理以及大坝、堤防、枢纽、水闸、泵站等附属性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物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7)承担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水库降等报废的技术支撑工作; (8)承担水库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编制技术管理工作并协助监督实施; (9)承担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具体工作。 |
托里县铁厂沟水库服务中心 |
努尔道列提·哈那哈提(托里县铁厂沟水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于详赛(托里县铁厂沟水库服务中心主任)
|
0901-3687694 |
(1)负责铁厂沟水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对铁厂沟水库内水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制定水库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水库的防洪防汛工作,保障其运行安全; (4)负责县内的供水调度,积极配合县水利局制定库区流域的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5)承担铁厂沟水库等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保养、修复工作; (6)制定和执行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负责库区水质监测、排污监管; (7)负责库区的水政监察、水土保持、规划造林、环境污染等工作。 |
托里县水利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 |
胡尔买提·木拉提 |
0901-3686032 |
(1)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和招投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受监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 (3)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 (4)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
托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站 |
阿德列提.朱曼 |
0901-3687694 |
(1)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保障网络运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农村饮水项目的年度申报以及工程进度报送,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 (3)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实行管理单位和管理负责人的目标责任制,按管理程序,依法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