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

大唐塔城老风口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配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审查意见

日期:2024-03-29 11:35:13 来源: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托自然资临用审查〔2024〕1号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9日,托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五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大唐塔城老风口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配套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家组一致认为《方案》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复垦目标明确,损毁土地预测分析依据比较充分,提出的复垦质量要求符合实际,工程措施与工程设计基本可行,费用测算合理,原则同意《方案》。

二、大唐塔城老风口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配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阿克别里斗乡江布勒阔拉村草场。《方案》涉及复垦责任面积6.9040公顷,实际土地复垦面积为6.9040公顷,复垦率为100%。确定静态总投资为297750元。

三、请你单位依据《方案》确定的复垦费用、相关规定或约定,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方约定银行,切实做好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签订工作,并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间及时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四、该项目由你单位全部承担土地复垦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并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土地复垦费用使用计划,按程序提取资金实施土地复垦,及时复垦损毁土地。该《方案》服务期限为5年(2023年10月—2028年9月)。请按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土地复垦履行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方案》通过审查后,要严格按照方案计划和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者所采用的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请你单位按照规定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原组织审查通过土地复垦方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六、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该项目土地复垦 任务完成后,你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 书面验收申请,由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复垦计划完成情况、复垦工程量、管护措施等方面进行验收。

七、托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复垦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垦土地得到合理利用。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