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

托里县“双减”专班2024年暑假致全县中小学生、教职工、家长朋友、返乡大学生的一封信

日期:2024-07-19 19:28:57 来源: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点击:

全县中小学生、教职工、家长朋友、返乡大学生:

您好!2024年暑期已至,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减轻孩子假期的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我们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

一、请家长朋友们务必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请家长朋友认真领悟国家“双减”政策精神,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不要轻信有关个人或机构夸大培训效果、制造焦虑情绪的虚假宣传,应根据孩子自身发展特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不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二、请家长朋友们务必坚决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我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指开展中小学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培训的机构),任何以家教、众筹私教、夏令营、研学活动、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个人工作室、校外托管等名义以“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3-6岁儿童)开展线上、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无证无照举办培训的“黑”机构、“黑”培训班或个人等均属于违规培训行为,请广大家长坚决予以抵制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请家长朋友们务必选择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

如您的孩子在暑假期间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指艺术、体育、科技、实践活动等项目的培训)的,请务必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无安全隐患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流程”(见附件)按步骤查询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同时,请您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我县截至目前有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托里县拳盛健身俱乐部”、“托里县欣晨美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托里县学而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托里县鹰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新疆星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已在工商银行开设预收费监管账户并具备线上缴费条件

四、请家长朋友们务必清醒认识违规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风险

因违规培训机构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会存在安全隐患。现提醒家长朋友们务必警惕以下风险:一是安全风险。违规培训往往因场地面积、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达不到审批标准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安全隐患大。二是培训效果风险。违规培训机构教学人员不具备教师资格,课程设置不科学,教学内容不合理,广告宣传或夸大或虚假,培训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三是资金风险。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受预收费资金监管,存在随时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五、向广大返乡大学生提示如下:

近日托里县“双减”专班接到居民举报有返乡大学生在社区居民群、微信朋友圈发布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招生广告。通过带家教的形式参与社会实践,赚取学费和生活费,这种行为触碰了国家“双减”政策的底线和红线,属违法违规行为。托里县“双减”专班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行为。如您的周围有亲朋好友的孩子正在带家教,请友情告知其行为属于违规办学,应立即停止招生和培训,清退学费。

2023年10月15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1.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

2.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

3.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2.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3.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4.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因此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不能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采取家教形式从事学科类培训也必须按照国家“双减”政策执行。

托里县“双减”专班郑重提醒:目前正在私下带家教的大学生、准备带家教的大学生、在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的大学生,请不要置国家“双减”政策于不顾,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一经查实,托里县“双减”专班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通报和行政处罚,并发函至学生就读院校进行通报。

六、托里县教体局向全县广大中小学教职工发出如下号召:

坚决不组织、不参与、不推荐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踏红线,不触底线;坚决不向学生推荐或代购规定目录之外的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更不直接要求或间接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转发和发布违规培训招生广告;科学利用假期时间,多读书、读好书,加强学习,完善自我,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调整好身心,抽时间多陪陪家人,以饱满的精神、高涨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工作和学习。

七、请及时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网格化”排查体系已健全,2024年暑假期间将组织90余名网格员开展地毯式排查。教育、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对市域内校外培训监督巡查频次,对全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进行高压打击、曝光惩戒。若您发现身边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进行投诉受理、依法查处、结果反馈,并对举报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护。

1.监督举报中小学教职工有偿补课和学科类违规培训联系方式0901-3681566(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2.监督举报非学科类违规培训联系方式:0901-3761022(托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监督举报违规广告联系方式0901-3760016(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指南.docx

 

托里县“双减”专班

(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代章)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