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托里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表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依据 (文件名称、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发放方式 (现金/银行卡) |
发放时限 (月、季、半年、年、次)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策 咨询电话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转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自治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0】10号) |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以农作物2020年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林果、蔬菜)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乡(镇)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根据今年全县农作物种植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特色经济作物有:塔尔米、鹰嘴豆、红花等都纳入补贴范围,每亩补贴标准为18元。 | 银行卡 | 2020年12月31日 | 托里县农业农村局 | 0901-3682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