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全面实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目标,根据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地方财政购买就业岗位教师60名,其中学前教师7名,中小学教师50名,保育员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已是托里县县聘教师。
6.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11月13日(含当日)。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知名师范院校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保育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托里户籍;配偶、亲属已在托里县工作有意向定居托里人员。
6.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托里县地方财政补录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保育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7.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20年12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20年12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简章
托里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tl.gov.cn/)、托里县教科局大厅、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学校及岗位详见《2020年托里县地方财政补录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4),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至托里县教科局人事科(0901-3682662)报名,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一寸照5张,并领取《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2020年地方财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0年托里县地方财政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2)。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0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月28日
2.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托里县教科局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
3.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日
4.资格初审结果公示地点:托里县教科局大厅、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5.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0年12月7日10︰00-19日19︰00至托里县教科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
学前阶段: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00-12︰00;
小学、初高中阶段:2020年12月10日下午16︰00-18︰00;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1门,综合知识测试;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异地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小学和初高中阶段试卷满分150分;
6.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2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工作由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托里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
1.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
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2020年12月21日):资格复查按照《简章》、《2020年托里县地方财政补录教师岗位设置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查。根据面试入围人员规定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出现入围人员空缺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4日10︰00- 19︰00至托里县教科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7日,具体考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小学和初高中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予以确认后离开考场。
6.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需准备以40分钟课堂为基准的两份不同内容教案,考官现场抽取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试讲时间5分钟--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七)公布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2.总成绩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
3.总成绩公示地点:托里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tl.gov.cn/)、托里县教科局大厅、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托里县教科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考生由2020年12月31--2021年1月5日由托里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托里县教科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托里县教科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托里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且服从调剂,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被调剂考生由招聘托里县教科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
托里县教科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于2021年1月10日起通过、托里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tl.gov.cn/)、托里县教科局大厅、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拟聘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公示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托里县教科局报到,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
(十二)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托里县教科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按照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年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1月5日前提交托里县教科局。
(十三)岗前培训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托里县教科局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填写《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2020年地方财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
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实施方案》由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检委:13999742378
托里县教科局:0901-3681566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3680921
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3日